(一) 权利
1、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专用徽标、名称、标准字体、颜色、旗帜、广告画等宣传物;
2、有权使用经过特许人特许的技术配方;
3、有权参与特许人组织的促销活动;
4、有权向特许人提出管理指导要求;
5、有权对特许人提供的肉类产品做出品种选择;
6、受许人有在当地开分支机构的优先权。
(二) 义务
1、必须按时向特许人缴纳合同中规定的特许加盟费;
2、 必须按照清真店的要求进行经营;
3、必须在货到前或货到时结清应付货款;
4、当需要特许人提供管理支持时,必须向特许人缴纳管理费(费用金额协商决定);
5、未经特许人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个人或企业转让、泄露技术配方;
6、受许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特许人的企业形象及声誉;